旗袍故都,是歷史考量,是自信和希望,既有對城市文化地位的展述,也有對學術研究的新期待,值得期許。旗袍在盛京生成發展,并以盛京為源頭流行全國走向世界,傳續至今近四百年,其影響力持久、廣泛,所以旗袍故都在盛京,是客觀的歷史實在。
1636,是后金改大清,天聰汗改稱崇德帝的起始之年,是紫氣東來社會大變革之年。前此兩年,沈陽已改稱盛京,且又從后金之都城自然順成為大清的政治首都。其城市的知名度、美譽度、城市規模都是新朝第一。同理,旗袍在盛京誕生并制度化,并成為中華服飾文化的代表之一。所以,1636也是旗袍推行的開啟之年。同時,漸次積累而成的旗袍文化是盛京城市文化的特色。
旗袍初生既有兩大特點,一方面,款式以滿為主、兼收漢族、蒙古族,形成獨特樣式。另一方面,從材料的角度(面料、花式、)、工藝加工等,有許多對漢族文化的吸納。因此,必需要建立嚴格的識別系統,即要把握嚴格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。要回答:是不是旗袍,是否符合等級規范、款式樣式,能否普及和推廣等問題。盛京時期旗袍的生產是巨量的,有皇帝后妃、王公大臣,朝服、官服、軍服等需求,已開設官辦作坊進行加工,沒有嚴格質量標準的生產是不可以的。盛京時期,旗袍又是兼及男女外衣長袍的泛稱,其量可推。其特點是合上下衣為一體,較之傳統女真族袍服更加簡潔輕便的新式旗袍。功能上,有單、夾、棉、皮和襯絨、絲綢(單、棉袍)之分。且腰身寬松、平直,袖口寬大,衣長至腳踝。還保留著左衽、無領、四開襟、束帶、窄袖等特色。入關,朝袍、蟒袍、官袍、戰袍等級更加森嚴,禮服、行服、常服更趨復雜,識別系統不斷強化。
清中后期,旗袍逐漸成為女裝的專屬。嘉道以降,旗袍面料更豐富,款式求新,扣綴右衽、下擺開衩、起元寶領;有的領高蓋住臉腮碰到耳,袍身上多繡以各色花紋,領、袖、襟、裾都有多重寬闊的滾邊。至咸豐、同治年間,旗袍鑲滾達到高峰時期,有的甚至整件衣服全用花邊鑲滾,以致幾乎難以辨識本來的衣料。旗女袍服的裝飾之繁瑣,幾至登峰造極的境地。旗袍在傳續中變革,在變革中發展。
旗袍品類豐富、制度完整,特別表現在行為習慣的堅守。傳續是時間的積累,是行為識別的考量。社會生活中,旗袍的普及、發展是客觀的歷史實在。而保持這種實在的關鍵則是行為習慣的建構。即,著裝旗袍必需遵守有關制度規定,必須注重場合、職業、年齡、地域和本人身體條件、氣質特點等。不能唯美不成反露丑,不能高雅不成反尷尬。穿著旗袍不僅要有思想認同,而且要有行為實踐。同時,行為習慣的建構有了道德考量的外延。
另外,旗袍行為習慣的研判也呈現出多個階段特色。一方面,帶動發飾、靴鞋、帽及佩飾等整體變化(多民族工藝、審美情趣互相交融)。另一方面,出現旗袍相關禮儀,以及不纏足的新風俗(這幾乎是婦女解放的進步),從而民族融合深度加強,旗袍文化開始系統化。
民國及今,旗袍文化有了新活力。除旗袍仍是女人專屬以外,款式趨向于簡潔,色調力求淡雅,注重體現女性的自然之美。在沈陽很多家庭都有旗袍裁剪、制作的高手。那細密平整的針腳幾乎看不到。那新穎獨到的盤扣、精致的滾邊、得體的啃腳,舒服得體令人嘖嘖稱贊。